加班给加班工资,是国家规定的企业法定义务,而不是高福利的一部分

时间:2023-04-08 07:53:09来源:观察网


(资料图)

【本文来自《我支持加班,给了加班费给了高工资,企业有需要时要加班,就是奋斗者的一部分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这个是典型的坏。

加班给加班工资,是国家规定的企业法定义务,而不是高福利的一部分。

企业需要加班(当然是那种迫切需要而不是纯粹领导需要),职工也应该有自己的权力来判断能不能加班而不是“必须”要加班。

除了加班工资,员工还有更多的考虑,社会、家庭、个人……难道加班工资那点就比跟女朋友约会、给子女辅导功课、给接送子女回家、给父母在医院陪床之类更重要?显然,这帮坏人是在拿伟大的国营企业的待遇跟资本家作绑定。但资本家干得出国营企业的帮助?

比如,需要你加班,孩子接送有协助进行吗?病人卧床,有陪护协助吗?……哦,资本家认为给了钱(好吧,还只是尽义务的那种),工人就必须干活,跟地主给了吃的,雇农就必须半夜鸡叫起来一样,对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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